一、為加強本校學生之英語能力,並配合國立成功大學通識課程選修要點之實施訂定下列測驗辦法。

二、大一英文抵免規定:

(一)分級辦法:大一新生依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或學科能力測驗英文成績分A、B、C三級上課。
(二)抵免資格:

  1. 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或可證明曾受國中以上正式教育以英文為主要語言滿三年者。
  2. 成績達 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以上。
  3. TOEFL iBT 69分。
  4. IETLS國際英語測試5.5級以上。
  5. TOEIC多益測驗750分以上。
    (註:抵免大一英文之醫學系學生需達以下標準: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複試、TOEFL iBT 79 分、IELTS國際英語測試6.5級以上、TOEIC 多益測驗820分以上。)

(三)符合前項資格之一者,須於大一上學期註冊入學後持有效期三年內之證明或成績單至外語中心辦理抵免大一英文應得學分。非大一該年度新生者不得申請抵免 大一英文學分。若成績達大二標準者,可同時申請抵免大一及大二英文。受理日期為該年度9月1日起至該年度10月5日止,特殊情況專案簽准 除外。
以上所述皆逾期不予以受理,並須按規定修大一英文課。

三、大二英文抵免規定:

(一)抵免資格:

  1. 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或可證明曾受國中以上正式教育以英文為主要語言滿五年者。
  2. 成績達 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複試以上。
  3. TOEFL iBT 79分。
  4. IETLS國際英語測試6.5級以上。
  5. TOEIC多益測驗820分以上。
    (註:抵免大二英文之醫學系學生需達以下標準: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高級初試、TOEFL iBT 92分、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7.0級以上、TOEIC多益測驗900分以上。)

(二)符合前項資格之一者,須於大二上學期註冊入學後持有效期三年內之證明或成績單至外語中心辦理抵免大二英文應得學分。非該年度大二生者不得申請抵免大 二英文學分(同時抵免大一大二英文學分者除外)。受理日期為該年度9月1日起至該年度10月5日止,特殊情況專案簽准除外。
以上所述皆逾期不予以受理,並須按規定修大二英文課。

四、大一英文綜合測驗(Comprehensive English Test):

分聽、讀兩部分。測驗內容非以該年英文課所用教科書為主,但得由外文系授課老師建立測驗題庫,於每
學期課程結束前由教務處制定時間、地點,統一測驗。第二學期之會考係大一英語能力競試,其辦法另訂
之。此項測驗佔該科學期總成績30%。

五、英語畢業門檻:

(一)檢定測驗門檻設定為下列兩項標準,由各系自行選擇訂定:

  1. 基本門檻標準:
    1. 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以上;
    2. TOEFL iBT 69
    3.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級以上;
    4. TOEIC多益測驗750分以上。
  2. . 高階門檻標準:
    1. GEPT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複試以上;
    2. TOEFL iBT 79分;
    3.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6.5級以上;
    4. TOEIC多益測驗820分以上。

(二)身心障礙者仍須通過畢業門檻,但情況特殊者得由外語中心另案處理。

(三)認證程序:

  1. 通過各學系訂定之畢業門檻者,上網登錄「英文能力及成就鑑定系統」並印出認證程序單,學生持程序單及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至各系辦理認證核章後,程序單送回註冊組存查(認證於大四上學期 開始至4月30日辦理截止)。送審文件若有造假,學生須自行負法律責任。
  2. 依本辦法通過抵免大一、大二英文之學生,毋須辦理畢業門檻認證。

(四)不符合英語畢業門檻者,得修習補強英文課程:

100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應通過由各系訂定四種英文檢定測驗門檻之 一,未通過者須檢附兩次英文檢定測驗未達畢業門檻之成績單正本,始得報名修習一學期之線上補強英文課程(必選修2小時,0學分),修畢且成績及格方可畢 業。相關規定請見附件一「國立成功大學線上補強英文課程選課及學習評量須知」。

六、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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